工信部等调整2026至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包括对纯电动乘用车百公里电能消耗量应不高於《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第一部分:乘用车》(GB 36980.1-2025)对应车型的电能消耗量限值。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参照GB 36980.1-2025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执行。
对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於100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4)中对应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备质量为2,510KG以下的乘用车,应小於70%;整备质量为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车,应小於75%;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参照GB 19578-2024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执行。非汽柴油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燃料消耗量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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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与《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第一部分:乘用车》(GB 36980.1-2025)中对应车型的电能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备质量为2,510KG以下的乘用车,应小於140%;整备质量为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车,应小於145%;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参照GB 36980.1-2025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执行。
此外,明年起,列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需符合要求包括:2025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减免税目录》且符合此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自动转入2026年第1期《减免税目录》,不符合要求的车型将从《减免税目录》中撤销。不符合此公告要求、拟列入2026年第1期《减免税目录》的车型,应在2025年12月12日之前完成申报。被撤销的车型,可重新申请列入《减免税目录》。在2026年及以後生效的《减免税目录》发布後,购置列入《减免税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规定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t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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